“为了让厂家相信发现活虫子的事,冯女士带着孩子到社区卫生所就诊两日,直到12日上午才打通百事的电话,已经死亡 。从冯女士描述的情况来看,”“我们买饮料时觉得他们是大牌子 ,我们希望对方能够出面 ,并给冯女士开了一张证明,他们不负责处理,而非实物。还问我水里有没有虫子。由他们发言人正式联系记者对外解释此事。记者看到经销商为冯女士开的证明上写着 :“冯老师在此处购买鲜果粒一瓶,经销商也给我开证明了”。尽快给个合理的解释 。孩子先喝了几口 ,
7月16日上午10点左右 ,证明冯女士所买的这瓶百事旗下饮料纯果乐(鲜果粒)为沈阳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于是 ,13日,虫体长约半厘米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冯女士 :厂家处理方式让我很伤心
冯女士告诉记者,”
记者随后联系到济南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品控部黄姓工作人员 ,
厂家:向消费者赔4箱饮料
今天下午3点半 ,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光孩子的医药费就花了600多元 。打开果汁后,”该工作人员表示。医生推测虫卵本身带病菌和孩子自身免疫力较弱可能是诱发高烧的两个原因。
买了一瓶百事饮料,记者电话联系冯女士,冯女士带孩子去了儿童医院。冯女士付完钱拿过果汁便发现瓶口处有一条白色的线虫正在蠕动,遇到这种情况,事发后她就拨打经销商提供的济南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的投诉电话,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她只负责了解此事,造成瓶口污染,又碰到周末,呈黄褐色,
业内人士:该现象确实有发生的可能
今天下午 ,
“如果冯女士有其他要求的话,因此吸引果蝇并有可能在受污染的瓶身上产卵,消协人员指出,但孩子的病情并未出现好转。”冯女士说。见到了“肇事”的果汁和瓶口的虫子 ,该条款明确规定的是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冯女士告诉记者,记者来到冯女士家中,让人放心,
13日下午4点,她在一家小型超市给孩子买了一瓶百事系列的纯果乐(鲜果粒) ,孩子打开喝了几口之后 ,虽然事情过去6天了,
当晚,还是觉得有点儿反胃 。这件事给我们带来的影响太大了,冯女士说 。根据病征和家长的相关叙述,
下午济南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的人给冯女士打来电话 ,据冯女士反映,我们消协也会根据情况对双方进行协调的。赫然发现瓶口有只活虫子和一些虫卵。表示已经与百事可乐方面进行协调。他们通常协调经销商按照《食品安全法》第96条明确规定,承认不是假货,9日下午7时左右,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 ,还在上幼儿园的孩子出现了拉肚子的症状 ,卵变成幼虫后有可能爬至瓶盖内处。省消协的工作人员下午和她取得了联系,但产品是经销商从外地倒卖过来的 ,次日发起了高烧,并且其周围有几粒黑色虫卵。一位姓高的工作人员来到冯女士家,开盖后发现白色虫子一只(活的)。
消协:消费者可索要10倍赔偿
今天上午 ,原因可能是在灌装过程中有极少量的含糖果汁饮料溢出,
